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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类 别: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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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鱼福昌 |

贺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足铜川本土文化,弘扬铜川文化精神;充分发挥民间协会阵地作用的提案》(第204号)收悉,感谢您对铜川文化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出:希望市财政局每年给地方协会一定的资金支持……等问题,现向您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全市各文化协会(社会团体)在文化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在文化艺术专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方面充分展示了各文化协会的业务成果和发展活力,另一方面为弘扬铜川特色文化、促进文化蓬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可谓功不可没!
二、关于您提出的“希望市财政局每年给地方协会一定的资金支持……”的问题,一是我局无权要求市财政局给地方协会拨付资金,这不在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二是就我局而言,实行市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在市财政局批准我局的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均没有预算给地方协会(社会团体)的资金,故我局每年都没有额外的资金用来拨付给地方协会(社会团体),实属心有余而力不足。
再次对您表示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铜川文化事业!
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4月13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电话:318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