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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04 08: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市(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按照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现将旅游部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景区内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管,完善景区内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与污水排放管理措施,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乱扔乱倒乱排等行为。
  (二)配合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河长制办公室,下发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工作要求
  (一)2018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湖长制的关键年。旅游部门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努力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年度目标任务。
  (二)请各市旅游部门进行自查,并于每季度末、年终分别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省旅发委。省旅发委将根据各市上报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董亚美(029-85261490)
  传  真:029-81542956
  邮  箱:guihuachu@sohu.com 

陕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网络编辑:田恬
信息审核:薛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