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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8-02 10:4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7月18日至27日,市综治办、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全市4个区县和新区16个乡镇(街道),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抽查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查看工作台帐等方式,认真了解和听取镇村综合改革后司法所人员配置情况、司法所职能履行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基层司法所执法场所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情况,重点对司法所管理体制转变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职能发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评估调查、接收、监管、请假外出、矫正解除等执法环节存在的不规范以及工作档案和工作台账不健全、交接手续不齐全等问题提出督察意见。
  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基层司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问题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调整变动上报备案等问题,联合检查组通过与各乡镇街办的座谈,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建议:一是各乡镇街办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各个乡镇(街道)要进一步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人员配置,确保镇村综合改革后司法所工作不断档、不脱节。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实体违法、程序违法、作风不正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质量,使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网络编辑:张璐
信息审核:寇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