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根据中、省文件精神和市政府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全面加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厅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及时印发了《铜川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铜林发〔2018〕108号),以(铜林发〔2018〕146号)文件转发了《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林业部门履职尽责,落实防控责任,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以赴做好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二、加强巡查,做好预警防控
进一步强化野猪非洲猪瘟专项监测防控,细化落实监测人员岗位职责,加密辖区内野猪分布区域监测路线和监测站点布局,扩大监测范围,增加巡查时间,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野猪种群的异常情况。完善应急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零报告、日报告和快报制度,对突发疫情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针对全市野猪种群活动区域,市、区县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共开展野猪非洲猪瘟疫情专项巡查26次,均未发现野猪种群有异常情况。
三、重点监测,落实防控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安排部署,把全市范围内野猪人工繁育场所和林下养殖生猪作为监测防控重点,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联合对辖区内野猪人工繁育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养殖场所卫生防疫提出明确要求,敦促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对从业人员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和防控政策的宣传教育,配合做好非洲猪瘟重点防控工作。宜君县、耀州区对辖区内3处野猪人工繁育场所进行封闭管理和日常消毒处理,防止与人近距离接触。配合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做好所饲养的310头野猪防疫工作,防止非洲猪瘟传播蔓延。
四、广泛宣传,提高防控意识
组织区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印发“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科普宣传单”,广泛宣传非洲猪瘟知识和防控政策,增强人民群众和相应从业人员防范意识。提醒公众远离野猪等野生动物,不捡拾、接触死亡野生动物,发现野猪等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统筹协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和森林公安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猪及其制品行为,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播蔓延。
目前,我市暂未发现野猪非洲猪瘟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