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耀州区法院劳动争议团队成功调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三名农民工当场拿到劳务报酬,实现了“案结、事了、薪清”。
2025年,原告毛某、刘某、李某经人介绍帮被告孙某、王某从事装运业务,完工后,毛某等人多次催要劳务款,二被告均以外欠工程款未收回、当下无力支付等理由推诿。无奈之下,毛某、刘某、李某三人分别将孙某、王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大,且三案案情基本相同,遂决定集中进行调解,力求尽快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庭审中,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欠薪的具体构成及金额,进行了有序、充分地举证、质证。对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逐一组织核对。通过精细化的法庭调查,快速查明了每位原告被拖欠工资的准确数额,有效固定了无争议事实,为后续调解扫清了障碍。在查明事实后,法官当庭向二被告释明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作为雇佣人,依法负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法官适时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就具体的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根据调解协议内容,二被告当即履行拖欠毛某、刘某、李某的劳务款。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通讯员: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