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互动 > 信件查询
来信

关于毕业生的落户问题

  • 姓名:刘*
  • 信件内容:

    铜川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您好! 我是铜川市齐家坡村人,于2001年为了在城中上学,将户籍迁至城关镇,变成了市民户口,挂靠在亲戚家里,上大学时未将户口迁至大学。现在我大学毕业,面临工作和结婚甚至小孩落户问题,亲戚家也让我将户口迁走。 我看到咱们《铜川市公安局关于户籍管理的有关问题》中,第三条:高校毕业生及专门人才落户中说:入学时未迁户口,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将户口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落家庭户。 是否可根据这一条将我的户口迁回我2001年迁出的齐家坡村。 目前即将就业,但我的合法固定住所是齐家坡村的家里的自建房,难以另置房产,目前即将面临解决将来结婚甚至小孩落户的问题,能否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来解决这些问题?户口只能迁出到人才中心,那小孩落户问题呢?夫妻二人户口都在人才中心,那小孩是否能够迁回我父母的户口上?劳烦您能够给我答复,谢谢! 您辛苦了!谢谢您!

  • 来信日期:2015-07-29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理情况:

    可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评测

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满意度评价:
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