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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社保丢失事宜

  • 姓名:邵**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叫邵建社,今年41岁,家住铜川市王益区五一路北公房新风楼13号。我投诉个人社保丢失事宜。 个人简历如下:我于19921994在铜川煤技校高中班(机采专业)学习, 19941995待分配,1995年6月1997年分配在桃园煤矿采一区上班,后因单位经济效益下滑,拖欠工资无法生活,于 1997年离开矿上外出打工,后来听说把我除名。近期,我到矿上查询,想把我个人社保关系转走续交社保,但矿上劳资科领 导说:“没有我的社保关系,原因是丢失或销毁”,已无法查到。 针对矿上做法,我请问领导: 1、除名正式工人,为何不书面通知我本人或家里人。 2、个人社保关系为什么会丢失或销毁。 3、请问我以前在煤矿上班所交社保如何转出来,如果丢失请给我补交。 以上请市长关心解决,为盼。

  • 来信日期:2014-12-29
回复
  • 办理部门: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邵某原系我单位合同制职工,1995年7月技校毕业后分配到原桃园煤矿。1995年7月至9月在劳资科待分配,9月1日分配到原桃园煤矿采煤一区工作。
      经查1995年度工资表后,10月扣养老金5.7元,11月扣养老金11元,12月扣养老金5.1元。96年1月扣养老金4.80元, 4个月缴费合计26.6元。1996年2月—1997年3月邵某因长期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见铜桃矿字【1997】19号文件)。由于本人长期旷工且已被解除劳动合同,1999年建立数据库时本人已不在册。因此,未建立合同制工人养老台账。
      请本人尽快与单位联系,将个人所扣费用退付本人。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与桃园社区社保科联系,电话:0919-2188661。

     铜川矿业公司
    2015年1月8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12-30 08:37 办理时间: 2014-12-3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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