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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咸丰路过往大型车辆经常闯红灯威胁过路行人安全

  • 姓名:闫*
  • 信件内容:

    尊敬的王市长:你好!我来铜川工作近五年亲眼目睹了新区的发展变化以及取得的成就。去年以来,咸丰路金谟小区与供电局之间那个十字,经常可以看到有大型拉煤车辆闯红灯并经过附近职中门前,给人身安全带来隐患,请尽快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人身安全。希望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大型车辆通行这条马路,让大型车辆改道行驶,目前学校门前已有部分路面被压坏。

  • 来信日期:20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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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部门:

    铜川市人民政府

  • 办理情况:

     回复

        我局于2009年11月2日接到“市长信箱”题为《咸丰路大型货车闯红灯威胁行人安全》的投诉件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示交警支队迅速查处。
      交警支队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近期咸丰路大型货车闯红灯威胁行人安全的现象同时也为“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7月14日上午,市公安警务督察支队联合市交警支队以及三大队民警头顶烈日,冒着高温酷暑,在新区咸丰路十字开展交通违法的集中整治,收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在当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市局警务督察支队副主任科员民警时强和市交警支队秩序科主任科员民警赵进奇与三大队大队长李平、副大队长赵波一起带领大队执勤民警带头检查车辆,纠正违法,向违法驾驶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整治行动,极大地鼓舞了参战民警的士气。民警们在检查陕〇和制式警车时,现场向政法机关的驾驶员们送发由支队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联合印发的《致全市政法系统驾驶员的一封信》和交警支队编印的《铜川交通管理》宣传材料, 提醒他们要遵纪守规,安全驾驶,文明交通,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不乱鸣警报、不开特权车、霸王车。严格执行公安部《警车管理使用规定》,保持警车警容,及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消除不安全隐患,树立良好的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形象。同时在整治中,民警们结合当前开展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突出重点违法。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可疑证件、车辆现场上网查询、比对,通过交警队信息平台和全国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库查询、比对,坚决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驾驶人。    当日,大队共出动警力12人次,出动警车4台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份,检查陕〇和制式警车5台,查扣无牌车辆11台,不按规定悬挂车牌4台,纠正其他违法行为65起。

      特此汇报


       
                                      铜川市公安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09-11-30 10:03 办理时间: 2009-11-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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