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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210国道改线工程占用问题

  • 姓名:余*
  • 信件内容:

    核桃园被宜君县210国道改线工程占用,至今已近一年,仍未获任何补偿。创业付出巨大:大量投资;父亲在园中突发脑溢血;母亲患上严重腰椎间盘突出。工程对家乡是大好事,我很支持,但做为老百姓也要生活也要吃饭,如今生活压力巨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政府公证的合同)及地上物权理应被尊重。相信党和政府并诚挚感谢。

  • 来信日期:2024-03-18
回复
  • 办理部门:

    宜君县人民政府

  • 办理情况:

    网民您好:
      接到来信后,宜君县县政府领导立即做出批示,经相关部门核查,该问题所述核桃园位于宜阳街道办事处城关村三组,为承包用地占地面积25亩,被纳入我县210国道改线征地红线范围内,由210改线办于2023年10月开始进行征地清点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规定,因承包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无本村户籍),无权参与土地补偿款与安置款的分配。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中有关规定,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土地补偿款与安置款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故诉求人只可取得地面附着物补偿款。由于诉求人期望取得该核桃园25亩土地补偿费,与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产生矛盾,导致无法兑付有关补偿款。
      下一步,宜君县县将责成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主管领导:尚晓军
      具体承办单位:宜君县交通运输局 查军立 (0919-5286164)          

    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24-03-18 08:54 办理时间: 2024-03-1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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