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互动 > 信件查询
来信

关于G3511荷宝高速K721+800M段交通技术监控抓拍的申诉请求

  • 姓名:孙*
  • 信件内容:

    尊敬的警察同志,您好!24年2月20日19:14我接到陕西交警短信,告知2月11日8:52在G3511荷宝高速K721+800M处有超速的违法行为。对此,基于以下两点,我申请因紧急避险消除违法。 一、行驶途中发现前方障碍物,遂减速紧急避障,但还是撞到障碍物(有车受损照片且车在4S店维修,可提供维修记录)。撞击后通过后视镜发现后方来车,遂为避免追尾事故而加速往右侧车道避让(从抓拍的车辆行驶方向可佐证)。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第二节第18条,监控收集违法行为应清晰准确,【该设备抓拍照片只显示车速109km/h,但未写限速值是多少,且当日未见限速标牌】;第19条,监控收集违法行为5日内经审核后录入系统作为处罚依据,【实际10日后才收到,导致行车视频被覆盖】;第16条,监控设备应向社会公布,【经查询铜川市政府官网、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均未查到】。 综上所述,希望警察同志慎重判罚,感谢。

  • 来信日期:2024-02-21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理情况: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现就信件反映内容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驾驶员于2024年2月11日8时52分驾驶小型车辆陕U8813F在G3511荷宝高速K721+800M尖坪隧道西向东行驶中前方障碍物,逐渐减速紧急避障,但还是撞到障碍物,撞击后通过后视镜发现后方有来车,为避免追尾事故发生而加速行驶(提供车损照片、4S店维修记录)。综上所述,符合紧急避险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与该违法行为警告处理。
        我们已与来信人沟通,并对其安全驾驶教育,希望在行驶过程中注意观察路面标志标牌、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24-02-23 09:24
评测

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满意度评价:
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