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选登
来信内容
王**
2023-12-27
土地确权
尊敬的耀州区土地局领导,您好, 我是石柱镇莫火村村民王春侠,家中原来三口人,丈夫去世后,剩我母女二人。 2015年,原村长王建桥同志告知: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通知,我家原来三片土地根据人口需变更为两片,较远两片果园正值挂果期,较近一片2.4亩收入甚微,一边是生计,一边是国家政策,不得不将这2.4亩土地填为机动地。2016年村长由王拥军同志担任,同年8月份,镇/区政府一位领导协助村长同志完成土地确权这一项工作,得知前期2.4亩机动地可以有所调整。因我身体原因远处土地经营起来实在困难,便申请更换距家较远的一片土地作为机动地,受上述领导的拦阻(他提出给村长封红包,才可变更机动地),我是信基督教的,不能贿赂,所以当时未完成变更。近期村委会通知,机动地个人种植则需要征收费用,否则上交本村所有。恳请政府帮助把较远处的3.08亩土地更换给村上作为机动地,同2.4亩做个交换,我深怀感恩
回复内容
石柱镇
已办结
2024-01-03 08:38

网民好:

的信件已收悉,区政府即将信件转石柱镇核查处理。现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经石柱镇人民政府调查,您所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未遭受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不属于特殊情况,不能调整土地。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与石柱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单位:石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19-6991036

结果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