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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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王**
2015-12-08
小学生吃饭难问题
  尊敬的区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以来,中省市县投资了很多钱,用以加强和改善义务段学生营养。我家的小孩今年在离家7公里以外的小丘镇朱村小学上学,因为学校只有一辆校车,孩子每天早晨5点就得起床,6点坐校车去学校,听孩子说,中午就吃一个买来的馒头和一点菜,孩子正在长身体的阶段,既休息不好、又吃不好,还有营养可谈么?已经沦落到吃不饱的地步,何来的营养改善?陕西省营养办2012年发现的2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营养改善计划国家的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天4块钱,我们家长每月还要交100元。请问这么多钱除去早上的蛋奶前,中午就只能买一个馒头吗?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最重要的,身体不健康,也谈不上教育质量,耀州区既是双高双普合格县也是教育强县,怎么会出现这种本末倒置的事情,恳请过问。
回复内容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已办结
2015-12-28 11:5:
王先生:
  区长信箱〔20151208b〕号反映“小学生吃饭难问题”的信件收悉后,区政府立即责成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调查处理并答复。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目前,我区3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8300余名学生全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做到了全覆盖。其中:5所学校具备食堂供餐条件,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4元;33所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采取配送蛋奶、面包加餐模式运行,以食品实物形式在早餐时发放。
  经调查,小丘镇朱村小学属于实施加餐模式的学校,即为学生在早餐时发放鸡蛋、牛奶、面包、饼干等食品,学生在早餐时食用。实施标准为(20.13元/生/周)每生每日4.026元,属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家长不需承担费用。朱村小学在食堂供餐上,按照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相关规定制定了带量周食谱【食谱:早餐菜夹馍0.8元/个;午餐:两菜(酸辣白菜、甘蓝炒肉、芹菜炒肉、炒冬瓜等)约205克和一个馍约100克为一份,价格3.5元/份;晚餐:烩面片、烩麻食约400克,价格4.0元/份】。每月按22天算,一月午餐共需80元左右,就餐费用由学生自行负担。学校食堂实行刷卡消费,消费情况均有记录,家长可到学校核实消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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