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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丰园公寓物业收费不合理

  • 姓名:张**
  •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我是丰园公寓的业主,当时买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2013年12月31日前收房,但是开发商违约了,他们为了不赔付给我们业主违约金就在没有验收报告的情况下一再催促我们收房,我们在2014年3月领了钥匙,可是时至今日却仍然没有拿到验收报告,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现在该怎么办。丰园公寓收取的是二级物业费,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脏乱差,单元门也不能正常使用,外面谁想进都可以随意进出,经常能看到外面的小孩在电梯上不停的坐上坐下,把电梯当玩具玩,在发生问题时我们业主打电话找物业,物业给我们的答复就是让我们找工程部,说他们房子现在由工程部负责,还没有交给物业负责,既然由工程负责那物业又是在干嘛。我们的物业费到底交的合理不合理呢?难道物业就只是收费吗?什么都不用管就收取我们业主这么高的物业费,我们觉得非常生气。我要投诉智胜物业收费不合理,收了二级的物业费但是却没有提供二级的物业管理。 另外物业在装修时收取我们2000元的装修押金,现在我们已经装修完了,去物业退钱时,他们说要等过一个采暖季才能给我们业主退钱,我在网上看到国家有相关的规定,物业就不能收取这部分装修押金。更何况他们现在还拿着我们业主的钱不给我们退,我认为这种行为就是非常不道德的,分明是拿着我们的钱不想退,请相关部门给我们业主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 来信日期:2014-07-03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物价局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经调查,丰园公寓楼盘(高层建筑)由陕西铜川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前期物业服务由铜川智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收房时,业主已与铜川智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物业费标准为1元/㎡?月,提供二级服务。此约定标准,在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关于铜川市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铜价发〔2013〕100号)制定的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范围内,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按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修企业收取装修押金。装修押金标准以户为单位计,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押金不超过2000元;房屋建筑面积100-150平方米,押金不超过2500元;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押金不超过3000元。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15日内应当全额退回。装修期间如有损坏走廊、墙面、电梯、对讲门等共公设施的情况,其修复所需费用由损坏责任人承担,当责任人拒绝修复时,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其装修押金中据实扣除,其余部分应如数退回。
      鉴于此,我局已对铜川智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告诫,要求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规定执行。按照《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中二级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将服务内容和标准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市物价局
    7月8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4-07-03 09:52 办理时间: 2014-07-0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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