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叫侯某荣,是耀州区孙塬镇孝北村一组村民,现在将我儿子在永乐学校受到伤害一事向领导反映如下:我儿子今年14岁,2012年秋季开始在永乐学校上学,现在是该校初二(某)班学生。伤害事件经过:今年4月22日,我儿子在耀州区永乐学校上体育课集体罚站时突然摔倒,造成颌骨骨折错位、6颗牙齿劈裂等严重伤害。我儿子在耀州区医院、铜川矿务局医院做了检查后,伤情严重,必须手术。当地医院因手术条件有限,建议到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住院手术。为了不耽搁孩子的治疗,我家及时将孩子转院到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下一步还要给孩子补休牙齿。我目前给儿子看病已花掉2.5万余元,绝大部分是借别人的钱。给孩子补牙还需1万5千元余元,至今没有着落。经我家人与永乐学校联系,该校负责人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也不负担任何经济赔偿(注:在我们多次去与校方协商,校方却说暂借我们5千元钱,以后在保险理赔里扣除);我家也向耀州区教育局反映了此事,该局调查后,也没有协调,让我们直接去找永乐学校。
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我家认为:我儿子受到的伤害永乐学校不但有责任,而且要赔付相应的经济费用。希望上级部门本着关心群众,解决群众因病致贫等实际困难问题的态度,尽快调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减轻我家给孩子看病的经济负担。 姓名:侯亚荣 手机号:1337919XXXX 日期:2014-5-26
耀州区人民政府
网民你好:
耀州区政府第一时间与写信人取得了联系。2014年4月22日下午,永乐学校八年级三班上体育课进行队列队形训练时,闫某突然摔倒,学校及时将其送往区人民医院,并通知家长。在区人民医院接受一天诊治后,家长按照医生意见将其转往铜川市矿务局医院,后又到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进行治疗。期间,学校和该生家长一直保持联系,并安排人员赴西安探视。目前,该生已经出院,后续治疗费用仍需1.5万元。经区教体局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医疗费用问题采取新合疗报销、学生人身保险赔偿、家庭、学校共同负担的办法解决。
耀州区政府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