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我怀着无奈的心情给您写下这封信: 2017年6月,在“西洽会”上,我作为西安中正公司代表人与董家河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合同》。合同中明确甲方铜川市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需以合理的价格保证新建企业水、电、气、地等要素的供应。我公司已陆续向园区管委会缴纳的费用总计80多万元。我们投资商为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另一投资人中正公司也想尽一切办法,筹集了资金。就在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等待开工的时候,却因工业园区不按合同执行不作为至此不能开工,将土地使用问题协调不到位被告知不能开工,使投资方中正公司和我通达公司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园区领导现在将我们拒之门外,我们为建设该项目筹集的资金如今闲置,费用利息负担巨大。由于这次事情至今无法得到园区领导的处理,本人无奈求助市长,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心!
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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