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翔逸境小区4-3-3202业主擅自在该单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屋面天台设置围栏,加盖阳光房,将公用占为私用。侵犯其他业主物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物业将该单元楼梯通往屋面天台的安全通道进行了封锁,阻止其他业主上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业主多次向物业反应,物业仍未处理。且物业请勿再以“保护业主安全,避免有人乱上天台”为由搪塞他人。天台封闭后谁人获利不言自明。恳请相关部门1、依法对违建、围栏进行拆除。维护大多数业主权益。2、依法要求物业开放通往天台的消防通道,并对物业封闭通道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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