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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物业默许协助业主屋面违建请治理

  • 姓名:赵
  • 信件内容:

    鸿翔逸境小区4-3-3202业主擅自在该单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屋面天台设置围栏,加盖阳光房,将公用占为私用。侵犯其他业主物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物业将该单元楼梯通往屋面天台的安全通道进行了封锁,阻止其他业主上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业主多次向物业反应,物业仍未处理。且物业请勿再以“保护业主安全,避免有人乱上天台”为由搪塞他人。天台封闭后谁人获利不言自明。恳请相关部门1、依法对违建、围栏进行拆除。维护大多数业主权益。2、依法要求物业开放通往天台的消防通道,并对物业封闭通道的行为进行处罚。

  • 来信日期:2020-11-21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新区管委会

  • 办理情况:

    网民您好:
      一、小区4号楼3单元屋顶加盖阳光房问题
      经了解,4-3-3202室业主于2020年3月25日申请装修,9月26日物业服务企业巡查时发现该户在屋面擅自搭建阳光房,在消防通道上安装围栏,物业服务企业向该业主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恢复原貌。新区住建交通局已向物业服务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督促业主自行拆除违建、围栏,并向业主宣传法规政策,引导业主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加强监管,加大公共区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屋顶违建、围栏拆除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要求业主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屋顶原貌,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屋顶干净整洁。
      三、小区4号楼3单元屋顶封闭消防通道问题
      经消防部门现场核查,鸿翔逸境小区4-3单元通往天台的防火门存在上锁,情况属实,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场对鸿翔逸境物业提出警告,并要求禁止将安全出口的防火门上锁,该物业当场进行了改正,将防火门打开。
      分管领导:吕涛   管委会副主任
      联系人:田国栋    电话:3189752 


    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20-11-22 10:22 办理时间: 2020-11-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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