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互动 > 信件查询
来信

关于铜川市青年路老科居委3组11户居民住房拆迁6年未果的上访材料

  • 姓名:李**
  • 信件内容:

    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 我们是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老科13号3组,灰堆坡村d的部分居民和村民。总计11户人家,因规划原因与铜川市夏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地区计划建设“金华雅居”商品房)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及保密协议(11户居民)。协议签订时间为2014年12月份内陆续完成,并同时对11户居民签订协议的住宅进行了拆迁工作(拆迁户协议签订人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见附件)。 2017年,因未知原因,铜川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了铜川市夏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到目前为止(2020年7月30日)我们11家拆迁户无法得到协议规定的住房,并且2019年7月到2020年7月整整一年的临时过渡费也没有拿到(永泰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并且,我们11户居民,一直未拿到本属于我们自己领取过渡费发放的银行卡。我们11家住户的原住址临靠路边,位于十分显眼的位置,六年时间了,这片区域堆满垃圾杂物,如同一个肿瘤一样强烈的刺激着每天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眼球,为铜川市创建文明城市抹黑。(我们相信每天路过这里的各级部门领导能看到眼睛里,难道是没有办法解决吗?)我们11家拆迁户为了大局,舍小家为大家,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过激的方式和行为,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自己的房屋安置情况,到现在为止我们11户总计60多口人一直在外临时过渡,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地不便,在等待的过程中甚至有老人离世,我们11户人家陷入了遥遥无期的等待。 事实与理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时,给承租人的各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在此,我们11户居民强烈要求各级部门及领导为我们主持工作协调事宜。我们提出以下两点要求: 第一,过渡费发放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二,置换的房屋何时动工,何时交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请给我们11户居民一个合理的答复。如没有合理的答复,我们11户居民将行使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依法逐级信访。 11户居民协议签订人详细名单:(另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青年路老科3组12号 崔玉兰(15109192998) 2:青年路老科3组11号 周革丽(15809193910) 3:青年路老科3组23号 李铜安(13008511232) 4:青年路老科3组9号 薄青龙(15129197980) 5:青年路老科3组15号 李红昌(13399299719) 5:青年路老科3组18号 胡春霞 (18691938053) 6:青年路老科3组12号 韩 云(15319891156) 7:青年路老科3组7 号 王小矿(13468796791) 9:青年路老科3组17号 左利成(18220883666) 10:青年路老科3组20号牛小龙(13109579515) 11:灰堆坡村9号 孙一杠(13992978560)

  • 来信日期:2020-09-07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市地震局)

  • 办理情况:

    网民您好:
      经查,王益区青年路金华小区片区棚改项目,原为铜川市夏日房地产开发公司2014年实施项目,后因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2016年4月,经王益区相关部门协调,将该项目移交给铜川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但双方在核对账务过程中分歧较大,后经协调,由铜川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行垫付部分资金,其中包含未支付的住户过渡费。2019年7月至今的过渡费暂未支付。
      由于铜川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用资金为国开行贷款资金,用款手续较复杂,需市、区十余家部门签字盖章等完善各种手续后,方能使用这些资金。目前铜川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办理用款手续流程。王益区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确保拆迁户正常过渡,已督促铜川市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快办理用款手续,及时拨付拆迁户2019年7月至今的过渡费。同时,也要积极对接市区级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安置房顺利开工建设,争取被拆迁户早日回楼。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20-09-10 17:39
评测

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满意度评价:
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