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楠,父亲陈三民,去年6月22日,父亲陈三民前往河东村母亲家中看望母亲,被其哥哥陈爱民(曾担任河东村村长十余年)蓄谋殴打,致肋骨断裂三根,左手大拇指骨折;伤情鉴定:轻伤2级,印台区城关派出所侦办此案,于2019年8月前后侦办完成,递交至印台区检察院,由印台区检察院严副检察长主理此案,时至2020年5月27日,印台区检察院迟迟未能给出下一步处理意见,过程中多次告知我的父亲陈三民,因证据不足,可能判处施害方无罪,截止2020年5月28日,我的父亲才得知,该案卷检察院一直未从印台区城关派出所提走。我的父亲年迈,一直深信政府一定会给自己一个公道的说法,但换来的确实这样的结果,最近身体每况愈下,还望相关领导能够给予帮助。
市司法局
你好,感谢您对我单位的关注,您提出的检察院执行问题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此类情况建议您向对检察院有监督管理权的上级机关进行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