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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案件办理

  • 姓名:宋**
  • 信件内容:

        我叫宋学明,清明将至,因实在无法在清明节时面对逝去的亲人,所以再三考虑,无奈之下向您反映问题:在去年七八月的时候,我岳父的坟墓被人故意破坏,案件事实清楚,时至今日已过去大半年时间,可至今公安机关仍没有处理,烦您过问一下,让生者安心,让死者安息。我暂时保留向其它机关反映意见的权利。

  • 来信日期:2012-04-03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理情况:

      市长信箱宋学明反映“去年七八月的时候,其岳父的坟墓被人故意破坏”的情况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耀州督办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耀州分局接到督办件后高度重视,局工委书记、局长刘金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要求成立专案组由分局副局长马强进行跟踪督办。

      具体到宋学明反映的问题,经与本人联系,了解到反应其岳父的坟墓被坡头镇花园村两名村民故意破坏,但是本人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两人的犯罪事实,同时专案组在花园村进行走访调查因为案件过去时间很长,也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暂时无法结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力争尽快将该案办结。

      铜川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2-07-04 17:53 办理时间: 2012-07-0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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