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物价局关于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铜价发【2015】121号)文件规定。空置房和不用热的用户,经审核通过后,按总热价的30%缴纳基本热费。家里今年想停止供热,但是龙凤佳城小区物业要求必须全额缴纳供热费用,小区物业这样的规定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康海涛:
您好!关于您发映的新区龙凤佳城小区业主反映空置房和不用热的用户物业公司要求必须全额缴纳供热费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要求的问题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对铜川新区龙凤佳城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新区龙凤佳城小区位于新区华原东段,开发商为铜川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盘建设于2007年8月开始开工建设,小区分为A、B两座高层,A座于2009年12月交房,户数为427户,住宅面积为46000平方米;B座于2011年11月交房,户数为613户,住宅面积为71000平方米;总户数为1040户,总住宅面积为117000平方米。
经2019年11月22日与龙凤佳城小区物业公司主管负责人沟通了解,业主在采暖季供暖前若办理空置房和不用热的用户相关手续时,要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联系后填写书面申请表,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缴纳相关费用。
关于新区龙凤佳城小区业主反映采暖季供暖前办理空置房和不用热的用户,物业公司要求必须全额缴纳供热费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要求呢?我局认为依据《铜川市物价局关于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铜价发{2015}121号)文件规定。业主在采暖季供暖前,若办理空置房和不用热的用户,必须要填写书面申请表,积极与物业公司联系沟通,经审核通过后,按总热价的30%缴纳基本热费。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配合市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等部门,主动作为,认真研究办法,制定具体措施,超前谋划,力争使此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分管领导:邱彦刚(副局长)
联 系 人:霍保平 0919—2806656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