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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李**
  • 信件内容:

    我2010年12月上班,事业单位人员,如果休年假的话能休几天,什么时候开始能休10天

  • 来信日期: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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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部门:

    市人社局

  • 办理情况:

    李先生: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分管领导:周新运          
      联 系 人:张  斌       联系电话:0919-3185668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9-08-0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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