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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陕西美鑫人事及休假问题咨询

  • 姓名:郝**
  • 信件内容:

    我是一名美鑫公司阳极分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 2019.4.18在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将我借调到铝镁合金阳极组装车间且执行上四休一的制度 作为基层员工 劳动强度大 工作环境差 高强度工作使我疲惫不堪 我想请问有关部门 美鑫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 此上班制度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撑 请有关部门领导给我们普通工人做主。

  • 来信日期:2019-05-23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人社局

  • 办理情况:

    网民: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借调及延长工作时间问题,耀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经调查完毕,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系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在2015年10月8日于该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2019年4月18日,您被临时借调到该公司的铝镁合金分公司阳极组装车间工作,借调期限为两个月。后因公司4.23事故抢险、设备消缺等因素,阳极组装车间配合电解生产抢修将部分班组工作时间由标准时制上五休二调整为上四休一,日工作时间未超出八小时,周工作时间未超出四十四小时。
      二、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生产设备故障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抢修。且您的日工作时间未超出八小时,周工作时间未超出四十四小时,故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如您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9-05-2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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