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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海林御苑小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进行商品房预售。

  • 姓名:王**
  • 信件内容:

    海林御苑小区4月14日开盘销售该小区二期14#、15#、18#三栋住宅楼,这三栋楼均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进行商品房销售。请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何处理。对于已交定金款的购房用户又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

  • 来信日期:2019-04-15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 办理情况:

    网民您好:
      海林御苑项目由陕西华健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查,该项目14#、15#、18#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局市场监管部门已于4月17日在售楼部醒目位置张贴公告,提醒购房群众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商品房。同时,我局已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进行销售。
      分管领导:席周亚 副局长
      联 系 人:付熙明
      联系电话:3182905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8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9-04-15 16:36 办理时间: 2019-04-1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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