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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我的苹果损失由谁来赔付

  • 姓名:张**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叫张爱琴,农民,系耀州区关庄镇北坡村阿子组村民。 新(区)寺(寺坡)公路建设依据工程项目要求,需在沿线建渗水池,我家苹果园正处盛果期被选定为其中一处,2018年3月份经新寺公路征迁办一行4人,关庄镇主管干部2人协商,征得我本人同意后现场勘测,、确址、并放线、定桩号,占地面积内需毁果树31棵,时至今日未开工修池(其原因:北坡村个别领导,干部唆使数人先后多次干涉,阻绕未能施工)导致我2018年5月份未能给该毁31棵苹果实施套袋,而2018年秋季苹果每斤售价4.2——3.85元,我这31棵本应套袋的商品果却只能以每斤0.35元落果价销售,直接影响我苹果收入近万元。 年关再急,特别市长您工作头绪繁多,不应在这时给您添加麻烦,但我一个农村妇女实在无可奈何,因此恳请市长大人在百忙之中指示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请您谅解!祝身体安康!

  • 来信日期:2019-01-23
回复
  • 办理部门:

    耀州区人民政府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经查,2018年3月,市新寺公路管理处拟在写信人果园附近修建蓄水池。后经多次实地勘察,部分群众认为蓄水池距居民点较近,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市新寺公路管理处将蓄水池迁至其它地方,并于4月份将结果告知写信人,并未毁坏其果树。
      目前,关庄镇、区交通局和市新寺公路管理处已与写信人联系,并解释相关情况。
      分管领导:赵晓峰
      联 系 人:张  煜     联系电话:6861015 



    耀州区政府
    2019年1月29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9-01-23 10:46 办理时间: 2019-01-23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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