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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土地流转能改变土地性质吗

  • 姓名:王
  • 信件内容:

    市长你好,请问董家河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用的我村的地,说是流转土地,流转土地国家法律是不能改变土的性质,可是现在在土地上打桩,建设厂房,这合法吗?国家土地流转法律多少条写的很清楚?我就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没有给村民签认何土地流转合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有这样流转土地吗?做为一个公民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希望领导给我村民一个说法?

  • 来信日期:2019-01-21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 办理情况:

    网民您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园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流转由铜川市融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园区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清点登记,因部分村民不同意流转,后经园区管委会与白家庄村两委会协商后决定,待白家庄全部土地流转完成后统一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经调查,流转土地上打桩建设厂房的行为,园区管委会已安排园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建设单位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此案件报告市国土资源局、耀州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查处,目前耀州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大队正在按法定程序处理。
      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已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审批,正在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程序。
      分管领导:张建琦
      联 系 人:成小强    6982308 



    董家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
    2019年1月28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9-01-22 08:49 办理时间: 2019-01-2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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