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农村妇女,2018年2月—2018年5月在耀州区金城食府打工,5月底因家中有事,在结工资时,他们说我没有干够半年要扣800元,他们说这是金城食府的规定,这是什么霸王条款,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800元对于你们来说钱不多,可是对于我们农村人那就是一个月的家庭生活费呀,又到年关,我的工资何时给我。
耀州区人民政府
网民您好:
经查,来信人靳某2018年2月到耀州区金城食府上班,双方约定靳某至少在耀州区金城食府工作半年。5月底靳某因故辞职,结算工资时,金城食府以工作未满半年为由,克扣靳某800元工资。接到群众反映后,区人社局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经协调,双方已达成协议,由金城食府支付靳某500元工资,其余300元作为违约金。
目前,区人社局已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告知了相关情况,来信人表示满意。
分管领导:吴 阳 副区长
联 系 人:杨兴华 电话:6189145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