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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退役军人安置问题

  • 姓名:杨*
  • 信件内容:

    我叫杨洋2002年从本市印台区响应党的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12年,服役期满退役,2014年退役回来后到市民政局报道等待工作安置,待安置期间市民政局未对当年安置人员情况安置办法说明及接收单位进行任何公示,有违公平,公开,公正三原则,市民政局安置办通知我去领接收函,我本人提出异议,工作人员直接讲不服从安排就视为自动放弃没办法只有先领了接收函,我只想知道当年的安置依据和流程是什么,安置人员及接收单位是何种办法流程接收的,为何没有进行任何选拔及公示,尊敬的市长,12年无悔把青春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不能让退役军人流血,流汗,又流泪。 敬礼

  • 来信日期:2018-12-11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民政局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
        经与写信人电话沟通,其主要诉求是咨询量化评分公开安置选岗及相关政策。
        关于咨询量化评分公开安置选岗的问题。经查,写信人2015年4月转业,并于年底前安置,量化评分公开安置选岗相关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因此,写信人的情况不适用此政策。
        关于咨询相关安置政策的问题。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市民政局已于2015年12月24日为写信人办理了安置手续,安排到陕煤化集团公司。随后,写信人到陕煤化集团公司报到,陕煤化集团公司将其安排到铜川市矿业有限公司,现陕煤化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和本人档案均在写信人手中。
        以上情况,我们已向写信人进行了解释,本人表示理解。
        分管领导:李永建   
        联 系 人:胡  秦     联系电话:3185674 


    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8-12-11 15:52 办理时间: 2018-12-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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