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能抽空垂阅并答复我的问题。为了哥哥结婚,我们全家人四处借钱看中了新区正阳路上野名城小区的一套房子,于8月20、21日分别交付购房定金12721元、购房首付款130000元,共计142721元,开发商以活动优惠为由说定金不算房款内。由于当时首付款还欠缴57279元,开发商说首付款没交清,不和我们签合同。随后我们在筹集余款,办理商业贷款时发现家人都不符合商业贷款条件,办不了银行贷款,剩余房款也无处筹集。 没有办法,我们只好找到开发商说明了原因,要求退还我们首付款及定金,结果开发商推三阻四,找各种理由一次次搪塞我们敷衍我们,说房款交了就退不了,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就是不给我们明确的说法,导致我们也没法正常上班,整天为这事跑来跑去,也不知该怎么办。 我们家属于王益区建工路社区贫困户,首付款都是向亲戚朋友东凑西拼借来的,现在钱要不回来,对我们一家人生活上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在此,恳请市长能够帮帮我们!为我们做主,讨个说法!我代表我们家人谢谢您了。
市住建局
网民您好:
上野名城项目由陕西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协调,购房人与开发公司达成一致意见,若购房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开发公司将退其首付款。
分管领导:郭小放 总工程师
联 系 人:付熙明
联系电话:318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