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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杨河村违规选举

  • 姓名:丁**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现就杨河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情况反映,望审阅。 本次村委会班子于2018年5月6日正式投票选举。选举当日,主任和委员的票数均已超过了当日选民人数总票数一半以上是成功的,而副主任的票数未超过当日人数的一半,未能成功。 在副主任的补选过程中(5月15日),从现象上看起来好像是成功的,但实质上存在着一定的严重问题: 一、按照选举法规定:一人只能受委托两人选民,被委托人申请并填写委托证方可,在这次选举过程中,前边(5月6日)都没有委托证,而到了后边(5月15日)补选副主任时规定可以拿户口本,一人可以代家中三人(连同本人共四人)。这样是不是超越了选举法的规定?是不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不是哪位干部在操控?值得深思! 二、在补选副主任之日前,竞选人之一杨大伟之弟杨力伟在第五组组长家购货时借机拿走了组长准备上交的未在家的杨康奇、田超的选民证,并且在选举之日填写了选票。五、六组登记顺序号171、172。这是不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在投票过程中,有人拿着别人家的户口本(本人在家没来),甚至还有的重复选民证填选票的,如:五、六组投票点第一次登记册顺序号272、273,第二次登记册顺序号326、328。在填写选票时当场也发生了争吵(因同时出现两人两次)。 四、在投票过程中,三、四组投票点,其中有一家人选民四人(四组人),5月11日已外地打工,5月15日投票过程中有人传递给工作人员这四张选民证,并填写了选票、登记册,顺序号296、297、298、299(有拍照)。5月16日晚选委会为此事召开了会议,工作人员也承认了确有此事(有会议记录)。 五、一组、二组的人在本组投了票,在三、四组又重复投票这又是怎么回事? 六、在补选副主任结束后,没有进行唱票,而是采取了数票的办法而告终。这是不是一种违规违法的行为? 以上情况敬请各级领导查询。 谢谢! 杨河村村民丁顺民 2018年6月6日星期一

  • 来信日期:2018-06-07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民政局

  • 办理情况:

    丁顺民:
      你好!您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部门信箱中“杨河村违规选举”(编号LDXX20180607223041) 的留言,已收悉。您所描述的“违规选举”情况,我们已经向耀州区民政局如实交办,要求高度关注,认真核实,及时跟进。耀州区民政局也及时联系了天宝路街道办进行了核实,现就具体情况回复您:
      一、关于委托投票的问题,《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说明选民接受的委托可以是3人,包括自己共4人是符合规定的。
      二、关于您反应的“在投票过程中存在有人员重复选举及有工作人员代填选票的情况”的问题,经核实,杨家河村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在对选举政策了解不清的情况下,的确存在这方面情况。针对此问题,杨家河村换届选举工作组进行了公开道歉,天宝路街道党委对其给予了警告处分,并否定了本次选举结果,同意另行选举。
      三、关于“在另行选举副主任结束后,没有进行唱票”的问题,经核实,杨家河村换届选举工作组在统计票数时采取了分票数票的方式进行,的确不符合规定,针对此问题,天宝路街道党委对杨家河村换届选举工作组进行了严重批评警告,并否定了本次选举结果,同意另行选举。(杨河村已于2018年6月8日对村副主任职位进行了另行选举,但选举未成功。后续我局也将持续关注杨河村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感谢您的来信咨询!



    铜川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5日


      (分管领导:封长朝  联系人:杨开祥  联系电话:3280605)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8-06-1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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