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局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加强三轮以上电动车辆交通管理的通告》对打击三轮车非法营运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内容未考虑到完全依赖三轮车出行的肢体残疾人的出行,希望有关部门将残疾人群的出行也同“从事物流、即时配送、环卫工作的货运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给予相同待遇。
市公安局
网民你好,来信收悉。现就新建反映内容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一些无牌、无证三轮以上电动车辆随意上路行驶,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市政府同意,5月10日,铜川市公安局、铜川市交通运输局、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三轮以上电动车辆交通管理的通告,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其主要目的是整治三轮以上电动车辆在城市道路随意通行乱象以及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对于残疾人自驾残疾人专用车已通过支队会议向各大队进行安排,传达给一线执勤民警,不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可以在通告限行区域内通行。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