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市长: 您好,我是金谟小区的业主。于06年11月购房一直未入住,06年冬小区未供暖,07年冬小区供暖按全款的40%收取,已向物业交付。08年冬小区供暖99天,暖气费却要求我交付全款(08年冬供暖前我已向物业提出不入住,并交装修钥匙在物业托管),不知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望市长大人给予我一个合理的答复,感谢!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铜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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