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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金谟小区暖气费的收取是否合理?

  • 姓名:王
  • 信件内容:

    尊敬的杨市长:
      您好,我是金谟小区的业主。于06年11月购房一直未入住,06年冬小区未供暖,07年冬小区供暖按全款的40%收取,已向物业交付。08年冬小区供暖99天,暖气费却要求我交付全款(08年冬供暖前我已向物业提出不入住,并交装修钥匙在物业托管),不知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
      望市长大人给予我一个合理的答复,感谢!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 来信日期:200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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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部门:

    铜川市人民政府

  • 办理情况:

    你好!请留下你的真实姓名,便于我们调查了解。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09-04-09 09:10 办理时间: 2009-04-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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