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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被打6年案件至今没有结果

  • 姓名:于**
  • 信件内容:

    2012年在耀州区陈家山煤矿被打。造成颅脑损伤,在西京医院做的手术。后至今未得到任何结果。6年来多次去虹桥公安分局、铜川市市公安局、陕西省公安厅多次上访,至今未案件未得到任何处理。因被打造成的颅脑损伤留下的后遗症。造成的视力下降。头疼等。失去了经济来源。巨额的医疗费,已经让我负债累累。有家不能回。6年了,案件得不到处理,是警察的不作为还是警察在做打人者的保护伞。使打人者一直逍遥法为。让老百姓如何相信警察执法的公正性。不知道高市长是否能还我一个真正的公道。

  • 来信日期:2018-03-27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理情况:


      网民你好,来信收悉。现将我局虹桥分局关于于汉民案件的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一、案件情况
      2012年6月5日15时许,于汉民酒后到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矿矸石山磅房找李侯维索要用自家铲车给其干活的工资,因劳务费用问题二人发生纠纷产生厮打,后于汉民在陈家山矿医院住院治疗,于2012年7月2日出院。2012年7月3日,我局下石节派出所民警及时找其谈话,当时于汉民明确表示不要求做司法鉴定,并同意调解处理。
      2012年9月2日,于汉民到西京医院因左侧颅内动脉海绵窦漏,颅脑外伤于9月3日做了疏通手术,9月6日痊愈出院。2013年9月11日,于汉民拿着其本人私自在外就医的住院病例复印件到下石节派出所要求对其做颅脑手术的伤情做鉴定,并要求李侯维赔偿其就医等各种费用20余万元。下石节派出所在核实调查后作出回应,伤情鉴定只能以陈家山矿医院首次住院治疗病例为准,其私自在外就医的病历不予认可。后于汉民及其儿子多次以被打致其颅脑受伤导致手术一事到市局、省厅上访。
      二、案件办理
      对于于汉民案件,我局在案件受理、调查、处理等过程中一直按照办理案件规定要求进行依法办理,并且多次上报市局相关领导和业务部门,对案件进行研究。2017年6月15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仇仲虎召集刑侦、治安、法制、控审等部门参加的于汉民案件专题研究会,对此案进行了会诊,我局成立了由分局委员、副局长李建华为组长,抽调法制大队、下石节派出所民警参加的专案组。专案组研究分析案件,不断修改工作模式,多方调查取证,事件调查已完成。
      三、案件处理
      于汉民认为其后期颅脑及眼部病情是由李侯维殴打所致,但我局根据调查及医院专家诊断意见对其不予认可,其左眼视物不清与双方厮打受伤没有直接关系,于汉民提供的受伤照片仅能证实其面部红肿、右上臂和背部有伤,证明不了其眼部及头部受伤。于汉民后来到铜川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西安交大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鉴定,鉴定中心均以不属于司法鉴定范畴不予受理,因此于汉民一直未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案件规定》,没有鉴定结论,公安机关无法对案件进行处理。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8-04-1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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