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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身份证信息不符

  • 姓名:马*
  • 信件内容:

    一直用了五六年的二代身份证,前段时间去银行办理业务时说是身份证图片与本人不符,拒绝办理,因为是在西安上班,特在周内请假回去处理,结果派出所说照片一致,并给我开了一张户籍证明,随后我又去银行办理,银行人员仍然拒绝办理,说户籍证明没用,两方互相推诿,推卸责任,工资是直接打到卡上,已经一个多月了,仍没任何结果,真心觉得工作效率太低,责任心不强。

  • 来信日期:2017-12-28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理情况:

        你好,来信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授权公安机关依法为我国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效力,公民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只要所持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发放的真实、有效证件,且证件记载的相片等内容与公民本人相符,社会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其办理相关业务。
        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6〕21号)规定:“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此人信息与银行不符,公安机关已经查询并提供了户籍证明,说明此人户籍信息没有差错。
        目前,银行机构使用的“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是公安机关提供给银行机构在办理特定银行业务时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信息无法实时更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2017年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规定,在联网核查系统无法正确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银行机构应积极采取其它方法进行验证,若银行机构无法举证居民身份证为虚假身份证,不得以公民身份信息在联网核查系统中无法核查为理由拒绝办理业务。 
        因此,此事应由银行予以解决。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8-01-0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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