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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投诉车用加气站乱收费

  • 姓名:刘*
  • 信件内容:

    由于每天都要加气,所以不能实名投诉。请谅解!天然气作为新型的车用燃料确实经济实惠。但每次去加气加气站的工作人员,都不会按照加气机显示的金额收取费用。现在一立方天然气为3.55元,金额不会每次都是整数。如果机器显示“22.15元”,就会被工作人员收取“22.50元”。如果显示“22.55元”,就会被收取“23元”。工作人员还理直气壮的说是“站上规定的让这样收”。还请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规范加气站的收费。谢谢

  • 来信日期:2013-05-27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物价局

  • 办理情况:

    刘生:
      您好!您关于投诉车用加气站乱收费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组织对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执行价格政策情况进行了暗访,并随机向部分出租车司机和加气站工作人员调查,了解了加气站相关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目前我市各加气站在售气过程中,凡以现金结算的,除司机要求按一定金额加气外,普遍采取取整方式进行结算,即:售气额元以下部分,0.25元以下的免收,0.25元至0.75元以下的按0.5元收取,0.75元及以上的按1元收取。为规范加气站的价格行为,结合实际,我局已向各加气站下发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要求在售气过程中原则上按照规定的价格以售气量据实结算;为了方便加气,避免找零难,在不违背司机意愿的情况下,可按现行结算方式结算,具体结算方式要在站内公示,司机若有异议必须据实结算;今后凡违背司机意愿不据实结算多收价款,投诉至物价部门的,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后如遇价格违法问题,可向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咨询或投诉。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3-06-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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