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互动 > 信件查询
来信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 姓名:张**
  • 信件内容:

    根据市政府管网信息显示,“2023年12月19日,铜川市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已经正式纳入三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派遣)》《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了公布。”,用人单位未按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此举是否涉及违法?如是,是否用人单位需要补缴?

  • 来信日期:2025-06-11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 办理情况:

    铜川市2023年12月19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旨在通过合同形式固化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强化依法履约意识,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25-06-17 16:45
评测

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满意度评价:
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