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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银岭小区开发商收费开收据不盖章不签字

  • 姓名:张**
  •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银岭小区的一名业主,最近开发商通知收房缴纳余款。其中一项“地暖费+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费”只开了一张没公章,没经办人签字的收款收据,对方称次为代收项目不给盖章签字,单地暖费明明是开发商自收项目,怎么是代开?即便是代收,也应盖章签字,才能证明我交了钱,你收了钱,就相当是合同或协议成立,现在我交了钱却拿了白条,我们业主成了被动方,一旦日后长生纠纷,你开发商一口咬定我们没交钱,收据是我们自己做的,从法律上讲我们还真拿不出证据来,有口难辩啊,希望主管部门能敦促开发商,给我们合理合法的收费票据。

  • 来信日期:2014-01-21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物价局

  • 办理情况:

      您好!您反映新区银岭小区开发商收费开收据不盖章不签字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了解,开发商向您交接银岭小区住房时,对收取的地暖费等相关费用出具了收款收据,但因当时单位财务公章未在现场未能加盖。我局已对收费单位进行了督促和告诫:应进一步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有购房人前来办理接房,涉及向开发商交纳的费用,收费方要健全手续,向购房人出具有盖章签字的收费票据。请您持交费票据前往银岭小区售楼部办理补盖公章、签字手续。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4-01-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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