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1、 我是新区白云佳苑小区的住户,我是2012年5月交房,当时缴纳了一个个人代理费2884元,分产测绘费128元办证及其他130元 合计3142元。我想问一下这部分费用,该不该征收。我是了解到今年8月1日的文件上说,不得收取房屋交易代理费,就想问一下去年我们都交了,那这个怎么算。还有我们住户,8月缴纳各种材料给物业,办理首套房减免契税问题,这都10月,迟迟没有回复是什么原因?
2、我们小区物业费按每月每平方米0.8元,
电梯费0.45元起价,每加2层加0.05元再乘以房屋面积,按100平米,10楼算,每月电梯费就是(0.45+0.05*5)*100=70元!!!我想问一下,电梯费跟楼层高低有关,跟建筑面积有毛线关系呀,那我住3楼150平的房子,岂不是比10楼100平的住户电梯费还贵,严重的不合理嘛!!!!!据我所知别的小区电梯费每月才十几元。
小区垃圾费每月5月,时常不见清理垃圾,积攒很多,夏天恶臭熏天!!!!
请物价局核实情况,给予处理,多缴纳费用要退还。小区一进门就有明码标价物业收费标准,特别醒目!!!
市物价局
您好!您反映的白云佳苑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1、房屋买卖代理费。为确保铜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足额收缴和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开发企业挪用购房人的办证费用事情的发生,铜房权管〔2013〕10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 日起,新建房屋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由开发企业代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并由开发企业先行足额交纳开发企业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待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后,由购房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办理房产证的收件回执及缴纳大修基金的发票到铜川市房产交易大厅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按规定自行缴纳相关费用。”您于2012年5月交房,当时已交纳了各项房屋产权办证费用,委托开发商——铜川市天星原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办房屋产权登记,经了解,您所在楼房初始登记于今年4月份已办理,目前各楼房的小产权分割手续正分批办理,各户房屋产权证书在陆续发放之中。您的情况发生在2013年8月1日之前,不参照铜房权管〔2013〕10号文件规定,开发商代收的房屋产权办证费用已全部交至房屋办证机构,最终以房屋办证机构开据的正式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2、测绘费。白云佳苑小区楼房初始登记进行实测时,开发商向测绘部门已交纳了测绘费用,您提到的测绘费系开发商房屋产权向购房人转移时发生的测绘费用,该项费用规定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收取。规定收费标准是1.30元/平方米,由测绘机构进行测绘并出具房屋分户平面图。
3、物业费和电梯费。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铜川市瑞天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和业主签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并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其中:住宅物业服务费按照0.8元/月·平方(建筑面积)收取,电梯费(实际为电梯运行能耗费、年检费,此项费用规定不在物业服务成本中包含)按面积和楼层计价,以二层为基础价,每平方米0.2元,后每两层每平方米增加0.05元。您提到电梯费0.45元起价,实际收费为每平方米0.2元起价。有关电梯费的收费规定是据实收取,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我局已向物业公司宣传和告知了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4、垃圾费。规定物业小区居民生活垃圾费为2元/人·月,白云佳苑小区垃圾费确定为5元/户·月,经了解,物业公司在小区设有固定垃圾台,垃圾进行定期清运。
5、有关契税问题,不属我局价格和收费业务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垂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