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王益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中,岗位设置为什么会存在只有单专业,并且没有专业分类,我们学的大学专业和要求专业门类一样,却不能报考。请回复。省公务员局要求报考岗位要么必须是以类分组,要么是三个单专业,为什么会存在两个单专业。请解释。
市人社局
杨翔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无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还是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都是用人单位申报计划(包括数量、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等),市人社局(公务员局)依据省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用人单位申报内容与省上有关规定无冲突的,尊重用人单位意见。
1、《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文件,第十条:应聘人员应具备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同时,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要求。
2、陕公局发〔2013〕1号《关于做好全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综合管理类职位着重要求综合协调能力,不应设置专业条件;专业技术类的职位应按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的通知》(陕公局发〔2011〕63号)要求,规范设置专业类别条件,对考生资源数较少的专业职位要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对一般职位专业设置不得过细。
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人力资源市场科联系,联系电话:0919-3185692 。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