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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商品房天然气初装费如何收取?

  • 姓名:梁*
  • 信件内容:

         市物价局领导您好,我是新区龙记新都会的业主梁梅,我是201116日购买龙记新都会商品房并交纳购房定金,在20121012日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并办理贷款,201391日龙记交房时告知我201151日前买房的业主需要交纳天然气初装费2360元,以后购买的无需交纳,并告知我是201116日购买商品房并交纳购房定金的,按照定金日期需收取天然气初装费2360元,我了解到国家规定天然气初装费已经包含于房款中的城市配套费中,无需再交,即使我们城市有规定和政策也应按照商品房正式合同签定日期20121012日执行收取费用,不知国家政策是如何规定和按照什么日期执行的,乞盼领导在百忙只中能为我解答一下困惑,不要让我们老百姓在房产商和部门之间无处查询,交了冤枉钱。

                                谢谢物价局的相关领导

    敬礼

                                   梁梅

                                       201392

  • 来信日期:2013-09-02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物价局

  • 办理情况:

      您好!您询问商品房天然气初装费如何收取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自2002年6月1日起,省政府按照财政部规定取消天然气初装费;自2002年11月份起,省物价局规定收取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目前您交纳的是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IC卡表、安全自闭阀等费用(天然气公司的表、阀在进货成本价基础上可保本微利收取)。
      陕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陕价举发〔2011〕64号)于2011年5月13日开始执行,涉及商品房“一价清”,在2011年5月13日之后购房的,房价中包含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等收费。您于2011年1月6日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协议并交付了房款,购房协议有效,购房行为已发生,应以协议签定时间来确定商品房“一价清”政策执行与否。协议签定之时,我市还未执行房屋“一价清”规定,购房协议中的房价应不含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等收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后如遇价格违法问题,可向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咨询或投诉。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3-09-0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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