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叫贾明,我08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后,档案一直寄存在我们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自己在私营企业工作过一段时间后自主创业搞个体经营,社保缴纳也是断断续续,去年(2012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考到铜川市公安局工作,现在面临转正,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工龄该怎么计算,能不能从08年7月开始?
市人社局
贾明:
您好!
您所反映的“咨询工龄问题”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1号)……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工作、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如有不清楚的请咨询我局工资福利科,电话:3185691
谢谢您关注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