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您好。 今日来信向您反映市一中违反招生规定的情况。1、提前两个月左右报名,而且未张贴报名公告(通知)。2、违反有关新生就近入学的相关规定,给予耀州区及更远的孩子报名,却不给住在新区的孩子报名。3、违反国家有关教育公平方面的规定。 请领导及时制止市一中的错误做法,还家住新区家长及小孩一个公道! 此致敬礼 孙冰 2013年7月7日
市教育局
孙冰:
您好!关于《制止市一中违反有关规定招录初一新生的错误做法》的政务信箱信件收悉,这一问题我们已给予过明确答复,具体如下: 经调查了解,市一中小升初于7月1日报名,定于7月6日考试这一情况属实。初中属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市一中这一做法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暂行)》要求的,市教育局现已责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