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现在在金漠小学上六年级,初中想在新区市一中上,有住房无户口。在一中已经报名,说是成绩不好就不能再一中上学 ,我想义务教育不能这样呀。敬请领导关心一下。
市教育局
周建民:
您好!关于《在新区已买房入住是否能享受有新区户口同等教育问题》的政务信箱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市一中小升初于7月1日报名,定于7月6日考试这一情况基本属实。初中属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市一中这一做法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暂行)》要求的,市教育局现已责令停止。
铜川市教育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