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领导你好:我是耀县小丘镇朱村农民,我在2009年在新区溪水洋房买了一套房,2010年入住。当时就是想让孩子能在新区上学。今年孩子小升初(现在金漠小学),7月1日在市一中报了名,等这7月6日考试,听报名的老师说要上学条件就是:1.要过学校的录分线。2.就是有新区的户口。由于我个人原因(本人一直在外务工)对孩子没有加强教育,造成偏科严重数学有点差。说这些的原因是我怕孩子如果考不好就不能再一中念书了,小学孩子念不好,我是要加强教育和管理我想成绩肯定可以提上来的。如果不能再新区一中念书,那就只能回老家念了,我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能这样吧。在当下城市化的过程中如果连这一点教育问题都满足不了,那谁还想往城里来呀 。希望领导们能关心一下这类事情,不要让群众为这点事情苦恼。
谢谢是教育局相关领导
周建民 敬礼
2013年7月1日
市教育局
周建民:
您好!关于《在新区已买房入住是否能享受有新区户口同等教育问题》的政务信箱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市一中小升初于7月1日报名,定于7月6日考试这一情况基本属实。初中属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市一中这一做法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暂行)》要求的,市教育局现已责令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