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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关于申请低保

  • 姓名:张**
  • 信件内容:

    本人张亚宁身体残疾,无工作能力,和丈夫离婚后,有一双女儿自己扶养,二女儿现在还在上高中,本来一直有底保,但是在今年三月审查的时候,把我取消了,我去找铜川市耀州区邻德社区的工作人员,他们说要去现住地的社区,我于是去找孙塬镇政府,孙塬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管不了,让我去找邻德社区的,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他们现在这两个政府部门,将我推来推去,不解决问题,希望上级领导可以看到这封信,帮我解决问题。拜托了

  • 来信日期:2013-06-20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民政局

  • 办理情况:

    6月25日,我局收到您在《政务信箱》中反映 “关于申请城市低保一事”(编号:XJBH20132056)后,我局高度重视,并责成耀州区民政局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您现年46岁,户籍所在地为耀州区解放社区北新巷31号,家中3口人,本人身体残疾,2006年10月离婚后和两个儿女共同生活,因生活比较困难,长期租住在邻德社区药材公司15号,故在邻德社区享受低保。2010年3月底,您与孙塬镇孙塬村的李胜利结为夫妻,现居孙塬村。今年5月低保复审排查时,您被邻德社区告知:户口不在邻德社区,而且离开邻德社区居住已两年有余,要求本人到现居住地申请低保,故于5月份取消其低保资格。随后本人到现居住地孙塬镇进行咨询,民政办人员告知您:享受低保首先要写申请,在审查符合条件后才能予以上报,全镇正在开展低保复审排查,故到第三季度才能上报,您不愿意,遂写信反映到《政务信箱》。

    针对这种情况,耀州区民政局与孙塬镇民政办已将申报低保所需资料和程序告知您。您表示,最近就向镇民政办递交低保申请及相关材料。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3-07-0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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