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互动 > 信件查询
来信

天然气初装费

  • 姓名:田**
  • 信件内容:

    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说天然气初装费早已取消,是不是事实,我们的开发商收天然气初装费,让我很纳闷,政府的政策到底有没有出台

  • 来信日期:2013-06-06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物价局

  • 办理情况:

    田佩佩:
      您好!您关于咨询天然气初装费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自2002年6月1日起,省政府按照财政部规定取消天然气初装费;自2002年11月份起,省物价局规定收取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目前购房人交纳的是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IC卡表、安全自闭阀等费用(表、阀在进货成本价基础上可保本微利收取)。自2011年5月13日起,陕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它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因此,在2011年5月13日之后购房的,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价之外不能再向购房人收取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等费用。
      您的购房情况发生在商品房“一价清”规定实施之前,因此要在房价之外向开发商交纳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等费用。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后如遇价格违法问题,可向市价格举报中心(12358)咨询或投诉。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2013-06-14 09:39
评测

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满意度评价:
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