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孩子四年前在原来的桃园一小上学,最近通知我们去免费课本费,不知是何原因?难道是学校领导贪污了又退出来的钱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校长该判多少年?国家给学生的课本费都敢贪污,真是太胆大了!
市教育局
您好,接到您的信访件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桃园一小学生课本费退费迟缓问题属实。王益区桃园一小属城市学校,不享受减免课本政策,王益区教育局从结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指标中,先后于2009年春季至2012年春季共分配桃园一小免费课本297套,用于该校农村户籍学生及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校每学期开学要先收取学生课本费,在分配到免费课本指标后,按分配指标从新华书店领回免费课本款,学校内部再确定享受免费课本学生,然后退给这些学生课本费。由于该校每年所分得的免费指标数量无法确定,所以不能提前在学校确定享受免费课本的学生人数。该校在每学期从新华书店领回分配的免费课本费,因分配指标较少,校长担心没有享受免费课本的学生家长上访反映,引起其它麻烦,就让该校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的一名教师先保管起来,随后再统一解决。一直到保管的教师工作调整后,才将这部分免费课本费做了移交。2012年8月由于学校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退费工作暂停。2013年5月,区教育局责成当时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与现任桃园一小书记尽快将免费课本款退到当年当期确定的学生家长手中。目前大部分款项已退到学生家长手中,由于学校和个别家长联系不上,尚有部分余款未清退到位。
市教育局已做出明确要求,责成王益区教育局督促学校将减免课本款尽快退回学生家长手中,学校主要责任人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对桃园一小及其主要责任人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