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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大地出租公司将过户费改为违约金

  • 姓名:王**
  • 信件内容:

    郭市长:

              你好!我是上次投诉大地出租车公司经理冯小才收取过户费的王二蛋。经过上次的投诉,我已经得知铜川市运政已经对此事做出了管理,但是冯小才还是换汤不换药的把过户费改为了违约金。

     王二蛋

    2013年2月7日


     

  • 来信日期:2013-02-07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 办理情况:

      现就市长信箱摘要“大地出租公司将过户费改为违约金”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耀州区大地出租汽车公司的163辆出租汽车全部为挂靠的个体经营车辆。按照《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有关规定,无偿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或虽经有偿取得但未满三年的出租车经营权不得转让或继承。为减少出租汽车经营权频繁、擅自变更,严把出租汽车经营者关口,加强挂靠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耀州区大地出租汽车公司与经营者签订了挂靠经营合同,合同约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变更的需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同时,我们责成有关单位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但由于王二蛋同志三次所留的电话均联系不上本人,故无法与其沟通。 

      感谢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注。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3月26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3-03-26 15:43 办理时间: 2013-03-2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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