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2月4日去交警三大队处理交通违章,被告知有一个2012年7月18日的超速违章,罚款200元,滞纳金200元。对于200元的违章处罚我没有异议,但问道为何会有200元的滞纳金?交警回复说交通违法后他们及时的寄出了“交通违法通知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没有收到这个单子,于是问会不会漏寄了?又问如何确认寄出了?寄出的是否有单号或凭证?我应该如何到邮局查询?如何确认通知单已送达当事人?回答是一般不会漏寄,查询没有办法,认为寄出了就视为送达。
对于以上问题的回答我极为不满意,这岂不成了你说寄出了就是寄出了,你说收到就收到了,或是说当事人是否收到都与滞纳金的产生无关?!在这个规范,文明,人性化的今天,这种做法让一个老百姓很受伤。
市公安局
收到市长信箱《我市交警寄出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该如何查询?》摘要后,我支队杨剑光支队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科室及相关大队进行调查和落实,现就有关情况汇报答复如下:
目前,我支队及所属交警大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证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采用现场粘贴告知书、邮寄交通安全宣传明信片(中国邮政挂号投递)进行违法告知。收不到明信片的原因:一是车主在车辆报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上标注住址是原老住址(请核对您行驶证上登记的住址信息是否和你现住址一致,如果不一致,您应该持现住址合法证明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行驶证登记住址变更手续);二是即使住址信息一致,但不在中国邮政投送范围。邮局有时也存在不能投送到户现象;三是有些单位、社区门房收发工作不到位或车主没有及时到收发室领取。凡是车主因上述等原因未收到交通违法告知明信片的,请您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到交警支队大门东二楼新区交管服务大厅对面“违法处理办公室”现场提出申请、申诉意见,我们将根据邮政投递登记详细查证投送结果,对确未收到告知的我们将减免加重处罚金(即滞纳金);对我支队下属交警大队取证的违法记录有异议、申诉的请到取证地交警大队进行申诉办理。
当事人王某某2012年7月18日驾车违法记录我支队所属三大队已通过新区邮政分局进行了投递告知,但由于时间过久邮局方面未保存邮递记录,故查询未果。于是我们及时与当事人王某某进行了沟通和答复,并于2013年2月27日退还了王某某200元加重处罚金。
衷心的感谢市政府、社会各界及网民多年来对我支队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致以崇高的敬礼!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加快落实完善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加强自身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为大家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更好的服务公民大众、服务我市经济建设。
为更好的落实便民服务举措,自觉接受批评与监督,我们于2012年设立了以下交流互动平台,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请给予支持。 电子邮件:tcjtwfyw@163.com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
交通违法业务监督投诉:0919-3180188 孙警官
铜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