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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我看了,他们那是糊弄老百姓。

  • 姓名:王**
  • 信件内容:

     

    信息内容:    尊敬的王市长你好:
            现在新区各幼儿园、小学的一线代课老师,只要请假(不论是病假还是事假),都要扣钱50—100元不等,扣的钱给顶替代正课的老师每节课10元,如果是自习课则给顶替看班的老师每节课5元,剩余的钱,去向不明(学校的账务从来没公开过)。个别幼儿园、小学则是交钱后才能请假。但是校长、教育主任等领导层则不论事假、病假一律不扣。
            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有相关政策规定吗?假若有此政策,为什么只针对一线代课老师?
            估计教育管理部门的答复是说的比唱的好听,一套一套的。也希望市长百忙之中真正了解一下实情,给予我们一线老师一些关怀。谢谢! 
    回复信息:   

      市长信箱摘要《学校之怪相》收悉,该信件反映新区学校教师请假扣钱有关问题。对此,市教育局责成市教育局新区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新区分局调查,该信件反映情况系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中的正常考核,现将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对于该信件反映情况的调查情况予以回复:
      对于《关于反映我区学校老师请假绩效考核问题》一事,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深入各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经过查阅学校资料,走访教师,对全区各校执行的请假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1、对于学校老师请假制度。教育分局对老师的法定假日时间及绩效考核,包括婚嫁、产假、丧假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事假,病假的绩效考核没有统一规定,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但不得违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2、因为我区近几年生源增加,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师新增少,加之教师专业配置不到位,更加剧了学校教师的紧缺。
      3、为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防止部分教师小事请长假现象,各校都实行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办法。
      4、各校的请假制度都是通过学校教代会讨论研究集体通过的,而且各学校都能定期进行公示。
      5、信件所提校长、教育主任等领导层不按照规定执行一事。首先是区属各校长(园长)由教育分局按照绩效考核规定程序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相结合,定性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体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考核分上学年和下学年两次考核,绩效工资分两次兑现,原则上按照考核结果以不低于学校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不高于学校绩效工资的最高数发放。区属各校长(园长)请假须经教育分局审批。对于信件中所说副校长、教育主任特殊对待一事,经过调查,各校的副校长、教育主任都同教师一样对待,参与学校考核,不存在特殊对待问题。
      6、各校的教师请假制度绩效执行的办法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原则上不得和教育分局的规定相冲突。学校有部分是按天计算,每周公示,月汇总,到期末绩效工资统一兑现;有的是一次一算,请假完后老师要交代课老师的补助费,无论哪一种,都是学校统一核算,定期公示。对信件中所说的剩余的钱,学校都有明确的说法,有统一纳入学校绩效工资中的,有给因公请假需要代课的,不存在去向不明。

      铜川市教育局

    我看了,他们那是糊弄老百姓。看看文家明德原校长:扣我们的钱怎么了?王瑞玲制定的校规,请假每天扣30元,电话请50,长假每月交600,前几年,比请代理还贵。这几年学校请长假人至少10人,还不包括短的,扣下的钱都交给她了,请问钱到哪儿去了?有请假老师扣了1000元,有的3、4千,甚至更多,可否说说这些钱怎么了?问问这十几个请假的老师?还有学校的其它经济问题,校务财务不公开,哎,多的让人说不过来,“在明德,就没有工伤这一说”王瑞玲说。多少老师出了力,下了苦,不仅身体上受苦,精神上还要受伤,经济上那就不用说了,绝对不含糊!出力流汗还要让你流血…哎,太多了 ……可否给我们全体老师一个交待?!

     

  • 来信日期:2013-02-02
回复
  • 办理部门:

    市教育局

  • 办理情况:

     市长信箱摘要反映新区个别学校在实施绩效工资存在不公平问题的信件收悉,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局人事科迅速调查核实,并按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晓明的指示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教育局成立了调查小组,到信访人反映的新区文家明德小学进行调查了解,经核实,文家明德小学原校长在执行绩效工资政策时,对于教职工请假情况,是按照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文家明德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但请假所扣款项没有统一入学校财务账,对此,我们要求现任校长要对此问题迅速整改,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针对信访人反映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起草印发了《关于重申我市中小学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政策的通知》,重申了五项政策,要求各区县在春季开学后对辖区内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指导各中小学按程序及时纠正绩效工资实施中教师反映强烈、不合理的制度。

      三、在春季开学检查时,市教育局把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及时督查存在的问题,保障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铜川市教育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时间: 2013-02-25 15:39 办理时间: 2013-02-2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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