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市长:
我父亲,郝某才,原铜川第一运输公司汽车大修厂职工,参加工作近40年,2003年患食道癌,手术、化疗、治疗,前后三年有余,由于医疗保证体系及公司体制改革,医药费10万余元一直无法报销,2007年11月因病去世,告知单位后,公司无人前往,丧葬费5000元和一年退休工资近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我于2010年给市长反映过情况,交通局也有人与我联系,可是没有实质性进展。
我母亲今年近70岁,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她看到同村村民的遗孀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月还有几百块钱,自己心中一直想不开,非放我们带他到公司或市政府讨个说法,我们作为儿女,只能劝阻,希望是长在百忙中过问此事,并期盼解决老母心中之遗憾。
市民:郝某兵 (铜川) 1399291XXXX
郝某强(西安) 1533922XXXX
市交通运输局
现就市长信箱摘要“关于父亲郝某才生前医疗费、丧葬费遗孀补助的投诉”反映的有关问题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郝某才医疗费问题
郝某才1986年在铜运司正式退休,2008年因病去世。其医疗费发生于1985年,2011年5月在铜运司财务科医疗费挂帐57690.53元,其中2012年10月31日支付医疗费2000元。铜运司于2006年12月开始参加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前拖欠职工的医疗费用数额巨大,一直无能力支付,鉴于本人家庭特别困难的实情,铜运司照顾性的逐步解决其生前的医疗费,春节前给予支付3000元。
二、反映丧葬费遗孀补助问题
郝某才去世后,在原籍土葬,不享受国家丧葬费补助的政策。其遗孀的生活补助问题,按国家政策的补助标准,家居城市每月补助280元,家属农村每月补助230元。铜运司是市属困难企业,经济状况一直未能好转,拖欠200余名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均无能力发放,至今一直拖欠。目前铜运司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争取国家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力争在今年根据各自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逐步分批解决拖欠遗属的生活补助问题。
铜川市交通运输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